該怎麼說勒
依照現行的著作權法的規定 基本上真的是有侵權沒有錯
並不能說鑽牛角尖或是胡亂解釋 是目前的法律規定就是這樣
所以許多判決聽起來很誇張 但是都是相當合乎侵權的要件
已一首流行歌來說有作曲編曲作詞(其他太細了我也不知道)
作曲是原本的旋律 例如 小蜜蜂主旋律 533- 422- 1234555-
編曲事建構在旋律上做出其他聲效或伴奏等 例如小蜜蜂左手配15351535
或是其他合聲 或是擊樂節奏等 例如配上 咚滋答滋
作詞部份就是我們聽到歌詞 例如嗡嗡嗡 嗡嗡嗡 大家一起去做工
因此有作曲人的著作權利 有編曲人的著作權利 (其他...)
所以站友們聽打編寫曲譜的時候大概會遇到的侵權問題是 "侵害原作曲人的權利"
亦即 以小蜜蜂為簡單的例子 大家手上的曲譜 可能是:
詞 嗡嗡嗡 嗡嗡嗡 原詞的著作權
右 5 3 3 - 4 2 2 - 原曲的著作權
左 1535153515351535 編曲的著作權
節奏咚滋答滋 編曲的著作權
有侵害嗎...當然有侵害...
你把右手寫出來 侵害的是原作曲人的著作 因為你重製了
你把左手以及節奏寫出來侵害的是編曲人的著作 因為你還是重製了
至於什麼情況沒有侵害呢(我推測是這樣)
詞 (不寫)
右 (不寫)
左 1351135113511351
節奏滋滋咚咚滋滋咚咚
不過 這樣的琴譜就真的沒什麼意思了...我想也沒有人會想用..難道這就是協會想要的嗎?
好吧 寫這麼多亂無章法的東西 最後我只想說
音樂代理人協會這樣作法 雖不無法理 但是卻對推廣音樂來說也是種扼殺
簡單的說就是 協會你是可以抓 但是真的沒有必要抓
我們只是一群健康的 不求利益的推廣音樂的同好 愛好
對編曲的版眾們來說 編曲寫譜僅只是來精進自己能力以及想讓更多人知道音樂的美好
對下載的版眾們來說 收琴譜也僅只是想要更加了解音樂更想浸淫在鋼琴悠悠的聲響裡
著作權的保護並沒有不對 但是在文化推廣與原著利益相互考量下
協會的人請適當的放寬心 我相信(希望)協會能夠有個漂亮的回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