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2009.04.23] 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來函, 本站已成為台灣第一個正式授權的鋼琴譜網站!

頭像
小籠湯包
發表於: 週五 4月 17日, 2009年 8:58 pm
很久沒上來,
結果一來就看到令人震驚的消息!
我本身對法律的東西不懂,
但是可以看得出來,
站長為了讓這個網站永續下去所付出的辛勞!
也對「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」近日來的大動作感到無奈,
畢竟這是一個大欺小的社會,
我們只能選擇依附在大勢力下或成為另一個大勢力...

就像幾位網友說的,
我們只是愛好鋼琴的一群人,
很多琴譜雖為聽寫,
但也是自我能力的延伸阿~
難道坊間中所謂「有版權」的作品,
都不會引用其他的琴譜嗎?

不論如何,
大家都希望這個網站能夠永續的經營下去,
對於站長的決定相信大家也都會支持,
日後站長若有需要將我們這些小小的力量集合起來,
相信大家都會義不容辭吧!
站長加油!!

頭像
艾彈琴
幼稚園生
文章: 1
註冊於: 週三 11月 19日, 2008年 10:42 pm
來自: 高雄
發表於: 週五 4月 17日, 2009年 8:59 pm
這樣我又要買琴譜花掉我的摳摳~~
= =

頭像
peter
發表於: 週五 4月 17日, 2009年 9:25 pm
不要啦 我不要廷廷的鋼琴窩關掉

雖然我不懂法律 但

站長 加油!!!

頭像
鋼琴王子
發表於: 週五 4月 17日, 2009年 9:32 pm
欸 很白目耶 這樣有些普不好下載 怎麼辦 又要花錢買普 真的很浪費錢耶 這樣以後普去哪找 ??

頭像
eason
發表於: 週五 4月 17日, 2009年 10:00 pm
這樣是沒有侵犯版權,上傳在這網站的琴譜都是一些死了超過50年以上的作家.跟據智識產權條例:作家死了後50年之後,他的作品已經沒有版權.不論怎樣改裏面的音調,都是跟原著的作家.還有,要告的只有原作者才可告,第三者是不可告的,上到法庭沒有原告,告甚麼呀?
所以不用怕,我地會支持你.

頭像
無法一時說明清楚
發表於: 週五 4月 17日, 2009年 10:22 pm
阿阿阿阿~~~~~!
我急著要用譜阿!
但卻不懂法律~
不過站長 我一定支持你到底!!!!!

頭像
~冰淇淋味噌~
幼稚園生
文章: 1
註冊於: 週四 5月 17日, 2007年 12:42 am
來自: 宇宙之本星系群的銀河系內的太陽系的地球上的臺灣裡的高雄...
發表於: 週五 4月 17日, 2009年 10:39 pm
我認為將在網站上來自官方或市面上有在販賣的琴譜放掉的話,或許不會犯法。
因為其餘的琴譜都是靠各位網友自己的音感編出來的,是出於網友本身的意願而分享自己的創作,應該比較不會有問題吧!!
建議站長先去諮詢法律人士相關問題,再回覆著作權協會。
如果說連再創作這件事情都不能分享的話,就表示我們自己唱完某位歌手的歌錄下來加以分享也是違法!?自己對喜歡的漫畫人物重新描繪,再加以分享,也是侵權!?至少大家都知道,那些琴譜大家自己的心血;也知道,那曲子是某位歌手或樂團的創作結晶!! 我們自己上傳的琴譜並非直接摘錄或抄襲原著作人的,而是經過自己的詮釋,唯一相同的只是歌的曲調!! 以上是個人的看法,詳細的情形站長可能得跟這方面的專業人士討論....

頭像
世界很亂
發表於: 週五 4月 17日, 2009年 10:49 pm
看了許多人的回應
也讚同站長目前的作法,與一些明智理性的站友提供的建議。

但是,著作權法被人詬病多年,許多規定美其名是保護著作權,實則扼殺人類文明的發展.最大獲利者通常是所謂的組織或企業,原創作人在著作權法的架構下也很容易淪為被剝削者。
目前,著作權法尚未修正,固然應該遵守.但是不合理的地方就是需要去"修正",財閥有其組織或金錢上的資源可以維護集團利益,然而,民眾的力量更龐大,所形成的壓力團体與社會輿論,非政府單位立法機關可以小覷。
我們應該遵循目前的法制,但是也要將"訊息"傳遞給大多數的群眾瞭解,促成立法機關正視"民意".重新審視著作權法的立法目的,與諸多違背一般大眾法律感情的規範。
因此,我的建議是,站長一方面持續與對方斡旋。但是另一方面,為了長久健康的音樂生態著想,必須有些人站出來並且進行串聯的動作,反壟斷,反剝削,反對將藝術文化"金字塔化"。
這段過程或許會很漫長,但值得我們去努力。
目前想到的方法,包含,各大專院校串聯,連署。申請集會。製作黑名單(專門高價賣爛音樂又高喊著作權者)抵制特定音樂公司商品。邀請各界舉行修法全台公聽會。成立民間組織"台灣民間反壟斷音樂公司審查協會"定期審視抽檢公布爛音樂公司名單。

頭像
抹茶
社長
文章: 387
註冊於: 週五 5月 20日, 2005年 9:49 pm
來自: 新竹
發表於: 週五 4月 17日, 2009年 10:53 pm
其實改作權說難聽一點就是「見不得別人好」訂的,哪有人會承認自己的作品被「優化」!?

哼!
搞不好廷廷網站自己出版譜賣得還比市面上好千倍!我才不相信那些受過所謂"專業訓練的人"就必然"專業"!?

有句話說的好「知識是可以傳授的, 但智慧卻不行。」套用在藝術上面:「技巧是可以傳授的,但是創作才能只能靠啟發。」

廷廷鋼琴窩上高手如雲怎麼會輸給那些......人。

頭像
JJ
發表於: 週五 4月 17日, 2009年 10:55 pm
怎麼會這樣?! 這是一個很棒的网站耶,好心疼哦! 站長, 我挺你!!!

頭像
小小小鋼琴家
小學生
文章: 11
註冊於: 週五 12月 26日, 2008年 8:37 pm
來自: 台灣
發表於: 週五 4月 17日, 2009年 11:01 pm
現在的公司真的是...
這一個那麼好的音樂交流網站也要坑..
著作權著作權的 其實最後的目的還不是要繳$
我們貧窮人家唯一的樂趣就在這裡了
真是以大欺小..
站長加油阿 這個網站絕對要繼續下去
我們都在這裡得到了很多樂趣
我支持你

頭像
Ankh
平社員
文章: 109
註冊於: 週六 6月 30日, 2007年 3:57 pm
來自: taoyuan-taipei
發表於: 週五 4月 17日, 2009年 11:02 pm
不滿。
很多樂譜都是琴友們自己聽寫的,
(就名辭而言非官方者視為同人創作)
官方也要管?

況且很多都是沒有出版樂譜的音樂啊。

那一大串名單看下來,
是流行音樂&古典樂的唱片出版較多,
我覺得在站裡不算主流,
古典樂的樂譜更不會有爭議,依照著作權法。

偷偷摸摸的形式可行但不光榮,
而且我不覺得我們有犯法的地方。
集體喜歡音樂集體編譜是犯法?
arrangement和improvement也犯法?

叫他們先把有問題的部分條列上來先。
我覺得那不會是多數。


要站上街頭?奉陪,
我人就在台北。



著作權法真的很麻煩,有執法過當的嫌疑。
我不覺得著作權法是在保護作者權力,
保護利益還差不多。

頭像
跌倒路人之小孩子
發表於: 週五 4月 17日, 2009年 11:14 pm
我是小孩子不太了解
有個天真的想法我想問 如果是自己創作修改的樂譜 能放上來
那麼就在每首歌的音樂後面加上一頁 廢頁(自己亂打的音符) 那不就等於是自己做的音樂了嗎?
難道他們會拘泥於相似的旋律?
那我覺得有好多首歌的旋律都好相似喔...
唉!@@ 看了這麼多熱烈的回應 不知道能不能讓他們看到...沒看到真的太可惜了...應該讓他們 對自己的作為感到慚愧!! 今天老師上課 好像上了一句 人性本惡! 可以把這用來比擬他們嗎?

頭像
抹茶
社長
文章: 387
註冊於: 週五 5月 20日, 2005年 9:49 pm
來自: 新竹
發表於: 週五 4月 17日, 2009年 11:40 pm
我是非常支持正版譜的。
覺得值得買的譜即使上千元也是忍痛買(敗家XD),所以其實...網站上那些掃描的譜直接傳上來是有點太危險了,或是照著譜轉打成Oveture也不太妥當,這些譜侵權嚴重確實要"下架"會比較好。雖然網友忍痛割愛分享,但對作曲家著實不尊重。

頭像
世界很亂
發表於: 週五 4月 17日, 2009年 11:44 pm
何不讓"附件"中的那幾家公司倒掉?

建議廷廷站長,以後乾脆將網站內容都放站友的創作,相信會將作品大方放在該站的朋友,比起那幾家小家子氣的"公司",一定更樂於與人分享。也可以讓大家更認識聚焦在有才華的創作上,說真的流行音樂聽多了讓人真膩...

以後的發展,也不要只侷限在網路平台。可以群策群力協助站友發片,搶攻唱片業,或專屬電台頻道可供民眾免費播送。以免費,分享為宗旨。與上面那些公司作出明顯區隔。

小弟不才,在音樂方面還是初學者,但在平面設計方面小有研究,若站友有需要可以"100%免費"提供唱片封面設計,或相關文宣平面設計。
相信站友人才濟濟,說不定有人會拍MV。或提供免費媒體管道...等。

以"廷廷的窩"能在幾年間,就能成為兩岸最熱門的鋼琴譜網站,而被盯上。上面的目標說不定有一天真的能達成...

台灣真的需要一些有良心的"民間組織"!
看到這各消息晚上氣到都睡不著...

上一頁下一頁

回到 網站發展最新動態



cron